劳动合同期满,是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节点。很多用人单位在“续”与“不续”之间处理不当,反而埋下争议隐患。
一、到期不续的节点意识
合同到期前,用人单位应提前评估是否续订。若决定不续订,应在期满前书面通知劳动者,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(法定情形除外)。
二、续订中的风险点
- 二倍工资风险:期满后继续用工但未续签书面合同,可能触发二倍工资。
- 无固定期限合同: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合同,续订时符合条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。
- 续订条件变更:调薪、调岗等变更须协商一致。
三、实操建议
- 建立合同到期预警台账,提前30日启动评估;
- 续订采用书面文本,明确期限与条件;
- 不续订的,规范送达终止通知并结清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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